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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将新建中小学40所 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3所

    信息发布者:河洛视线
    2017-08-20 11:38:06   转载

      本报讯昨日,2017年洛阳市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3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90所;新建中小学40所,改扩建中小学177所。大班额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降50%。

      2017年新建中小学40所,改扩建177所

      据了解,2017年把发展学前教育的目标落实到各个县(市、区),扩大城乡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及水平,到2017年底,全市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90%。

      此外,2017年“全面改薄”项目要新建、改扩建151所农村学校,强力推进城镇扩种资源计划,计划新建、改扩建城镇中小学40所,严格控制大班额,巩固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治理大班额成果,全市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降50%。

      对于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方面,将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3所,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90所,并制订相关规定,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育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改善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新建中小学40所,改扩建中小学177所,整合151个教学点,着力解决“乡村弱”和“城镇挤”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县域大班额治理力度。

      对于高中阶段,将全面规范招生行为,禁止招收择校生,严格规范高中借读行为。据悉,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录取、注册学籍,杜绝超计划招生和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并严格规范民办高中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对违法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调整公用经费标准初中1000元/生/年

      从2017年1月起,市直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调整为:小学80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幼儿园500元/生/年,特殊教育学校8000元/生/年,普通高中2000元/生/年;县(市、区)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市直学校标准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

      扎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简化手续,畅通渠道,确保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落实好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四免一补、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和住宿费、中职免学费和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助学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全市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50所

      2017年全面推进洛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意见”,实施好特岗计划和农硕计划,计划招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900名,省市级农村小学全科教师300名,农村教育硕士30名。切实保障和提高农村和山区教师待遇。

      2017年教育工作中,依然要坚持开展学校阳光体育运动,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并大力推进校园足球,实现国家级特色学校全市覆盖,全市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达到150所。

      此外将提高体育美育课程建设,强化课外问题活动,启动校园篮球工作,使青少年学生掌握一至两项体育技能和艺术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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